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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 开** 浏览量 9367 问题类型 咨询 信件状态 已办结
标题 申请年租房
信件内容 咨询:请问贫困户能申请年租房吗?如果行需要哪些材料
来信时间 2021-01-16 10:13:46
回复时间 2021-01-18 10:16:00
回复部门 市扶贫局
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,回复如下:
     2021-01-18 10:16:00 已受理,正在处理中!
回复时间 2021-01-18 17:04:13
回复部门 市扶贫局
回复内容 咨询的问题,回复如下:
    

网友您好!

 我市无专门针对贫困户公租房政策,申请公租房,需具备以下条件,具体可拨打市房产中心保障办电话:3015955进行进一步咨询:

 公租房保障的申请人截止申请之日,应年满18周岁,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(一)城镇低保、低收入及其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,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
1.申请人(含共同申请人,下同)具有市区居民户籍1年以上,并且在市区实际居住;

2.申请人家庭在市区无房产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㎡(含);

3.共同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、抚养或者扶养关系。

(二)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的,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
1.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产,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;

2.申请人为机关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等新就业人员,且录用或聘用时间在5年内(含),时间以人社部门录用批复、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等材料为准。

(三)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,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
1.申请人户籍在市区以外;

2.在市区单位(或企业)工作,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;

3.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存社会保险1年以上;

4.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产。

(四)在宣创业大学毕业生申请公租房的,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
1.持有本市市区居住证;

2.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毕业不满3年,以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准;

3.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产。

(五)其他保障群体。其他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人才引进等需要,需提供公租房保障的,经市政府批准后,可优先纳入公租房保障。

 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申请公租房保障:

(一)在市区转让房屋或退出公有住房不满三年的;

(二)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;

(三)曾享受过公租房租售并举保障或经济适用房保障的;

(四)其他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。

已享受本市人才租房补贴及人才公寓政策的,不再享受公租房保障。

信件回复满意度评价:

100分

办理流程公开

  • 累计提交时间:
  • 0天23小时44分
  • 累计办理时间
  • 0天22小时6分
信件提交
  • 提交人:开**
  • 办理状态:信件提交
  • 提交节点:2021-01-16 10:13:46
信件审核
  • 审核单位:市扶贫局
  • 审核状态:已审核
  • 审核时间:2021-01-18 10:16:00
  • 审核用时:0天1小时38分
信件办理
  • 办理状态:已办结
  • 办理时间:2021-01-19 08:22:07
  • 办理用时:0天22小时6分